融智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年05月15日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10点。
(六)出席对象
1.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4年5月27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公司南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天津瑞逸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权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9. 审议《关于通过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具体制度及相关细则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 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非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9: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公司南侧会议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院汇众大厦2号楼8层;
联系人:柴晓娟;
联系电话:010-82890758;传真:010-82790052
(二)会议费用:自理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